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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门级问题:类方法、实例方法各在什么情况下使用?
摘要: 入门级问题:类方法、实例方法各在什么情况下使用?
入门级问题:类方法、实例方法各在什么情况下使用?
写一个方法的时候,什么情况下我应该把这个方法写为类方法,什么情况下应该写为实例方法?
原来我是所有的都写为实例方法。
类方法多一个static,在用法上,不必创建对象就可直接调用类方法(而实例方法却一定要先创建对象,再通过对象调用).
class A{
int a;
static int b;
public void a(){
}
public static void b(){
a不能在这里直接操作,b可以
}
}
引用方式:可以:
A ar=new A();
a函数的调用方式:ar.a()
b函数的调用方法:ar.b()或者A.b()
b中不能用this或者不能直接操作非static成员.
一些不会引起并发问题的代码可以放在static方法里
基本不变化的调用频率高的方法就可以申明成final static的方法以获得更高的运行效率
如果要用到对象的数据成员(非静态数据成员)的话就做对象方法。
否则都可以用静态方法
类方法破坏了类的封装,但是换来的是较高的运行效率
安全性差了点
使用的多的方法就把它声明为类方法吧